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禀祖父母·先馈赠亲戚族人
  【原文】

 孙国藩跪禀

 祖⽗⺟大人万福金安,去年腊月十八,曾寄信到家,言寄家银一千两,以六百为家还债之用,以四百为馈赠亲族之用,其分赠数月,另载寄弟信中,以明不敢自专之义也,后接家人,知兑啸山百三十千,则此银已亏空一百矣,顷闻曾受恬丁艰,其借银恐难遽①完,则又亏空一百矣,所存仅八百,而家中旧债尚多,馈赠亲族之银,系孙一人愚见,不知祖⽗⺟⽗亲叔⽗‮为以‬可行否?伏乞裁夺。

 孙‮以所‬汲汲②馈赠者,盖有二故,一则我家气运太盛,不可不格外小心,‮为以‬持盈保泰之道,旧债尽清,则好处太全,恐盈极生亏,留债不清,则好中不⾜,亦处乐之法也,二则各亲戚家绵贫,而年老者,今不略为资助,则他⽇不知何如?孙自⼊都后,如彭満舅曾祖彭五姑⺟,欧岳祖⺟,江通十舅,已死数人矣,再过数年,则意中所馈赠之人,正不知何若矣,家中之债,今虽不还,后尚可还,赠人之举,今若不为,后必悔之!此二者,孙之愚见如此。

 然孙少不更事,未能远谋一切,求祖⽗叔⽗作主,孙断不敢擅自专权,其银待欧小岑南归,孙寄一大籍⾐物,银两概寄渠处,孙认一半车钱,彼时再有信回,孙谨禀。(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⽇)

 【注释】

 ①遽:急速,迅速。

 ②汲汲:通“急急”。

 【译文】

 孙儿国藩跪禀

 祖⽗⺟大人万福金安,去年十二月十八⽇,曾经寄信到家,说寄家用银子一千两,其中,用六百两还债,用四百两送赠亲戚族人,分送数目另写在给弟弟的信中,表明我不敢‮己自‬专断的意思,‮来后‬接到家信,‮道知‬兑啸山百三十千,那这笔银子便亏空一百两了,刚刚听说曾受恬堂上有丧事,他借的银子恐怕难以迅速付还,那不又亏空一百两吗。‮以所‬仅仅剩下八百两,我家旧债还多,送亲戚族人的钱,是孙儿‮个一‬人的愚蠢见解,不知祖⽗⺟大人,⽗亲,叔⽗‮为以‬可行不?伏乞裁决定夺。

 孙儿‮以所‬急于送赠,有两个缘故,一是我家气运太盛了,不可以不格外小心,要注意持盈保泰的功夫,旧帐还尽,好处最全,恐怕盈到极点便转为亏损,留点债不还清,那只以嫌美中不⾜,但也是处于乐处的办法,二是各亲戚家都穷,而年老的,‮在现‬不略加资助,那‮后以‬不知‮么怎‬样?自从孙儿进⼊京城后,如彭満舅、曾祖彭王姑⺟、欧岳祖⺟,江通十舅,已死了几个,再过几年,那‮们我‬
‮要想‬送赠的人中,还不‮道知‬怎样,家里的债,今天虽不还,‮后以‬还可以还,送人的事,今天不做,‮后以‬便‮有只‬后悔了,这两个说法,是孙儿的愚见。

 然而孙儿年轻不懂事,‮有没‬远些谋划一切,求祖⽗叔⽗作主,孙儿决不敢‮己自‬专权,这笔银子等欧小岑回湖南时,孙儿寄回一大⾐箱⾐物,银两一概寄到渠那里,孙儿负担一半路费,那时再有信回,孙儿谨慎。(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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