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章 左手抬起一指
并且真正令人恐惧地地方,是它们強悍得可以媲美昅⾎鬼…不,准确说地,是连昅⾎鬼都自叹如不的再生能力。砍掉只一巨魔的手,他可以在分十钟內就再长出来,砍掉它的整条胳膊,他也能在二分十钟內重生新出。
至甚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,要只半小时功夫,巨魔都能再生出个一头来,依旧活蹦

跳。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,经已超出了常识的范畴,就连昅⾎鬼都要甘拜下风。
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,琼恩一直没搞明⽩。砍掉只一巨魔的胳膊下来,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。
而是不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只一完整的新巨魔…这也就是说,巨魔并是不蚯蚓,它是还有个一“关键”或者“核心”所在的。胳膊并是不这个关键所在,以所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,而胳膊己自没法长出只一完整巨魔来。

据经已
道知的资料,巨魔的手⾜四肢至甚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,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,只会⼲枯腐烂。
显然,这只能说明一件事:巨魔的那个“关键”在他的躯⼲內。是心脏?是脊髓?是还某个內脏?至甚是某一块⽪肤,某一块肌⾁?琼恩对此一无所知,而他读到的资料上,也都从没提及过。人类对巨魔的了解是还太少了。
真正确切的资料实其并不多,更多是谣言。琼恩曾经读过一本物质界某个昑游诗人写的小说,讲述是的
陆大北部冰风⾕一带的故事,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,描写说“不只只一的猎豹和巨狼曾经享用过巨魔尸体。
然后在腹內长出只一新巨魔…这就是标准的胡说八道,真为以巨魔是蚯蚓么,是还会分⾝术的孙悟空。巨魔的⾁不好吃是没错,但也有没毒

,更不会变成只一新巨魔,吃了是决不会死人的。上面那种说法,不过是民间谣传罢了。
有还人说他曾经捡到只一巨魔的爪子,放在背包里准备带回家,结果路上发现爪子长成了只一巨魔…
琼恩必须说,如果这种事情的真会发生,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:这个故事的叙述者,为什么还有没被那只生新巨魔当晚餐,还能坐在酒馆吧台前一边灌着酒,说这个故事,一边和女招待情调。
好吧,且不说这些

七八糟的东西,总之,巨魔是种常非棘手的,凶狠的,这毫无疑问…且而听说在这座巨魔山脉里数量超过两百只。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么怎強,也不可能指望这一路上只一巨魔都不碰上。别忘了。
巨魔可是以嗅觉灵敏着称的,隔着远远的距离它们就能闻到人类的气味。如果撞上了,么怎办?巨魔力气大,⾝強体壮,但并不聪明,以人类的标准来看,基本是都弱智,从这点来看并不难对付。
不说别人,就以梅菲斯的实力,砍掉只一巨魔的脑袋估计并不难,但问题是砍下来之后呢?着看它再长出脑袋来,然后再砍?然后再生,再砍…显然是这不可能地事情。
“没关系,”半精灵游

者安慰众人,“巨魔并是不
的真不死之⾝,它们是还有弱点的。”是这自然,如果巨魔的真
是都打不死的超人,那世界早被它们占据了。
巨魔可是不爱好和平一族,它们凶残得很,且而是⾁食

动物…据说最喜

吃人⾁了,巨魔的弱点,就在于们他怕火怕酸。一般情况下,巨魔⾝上是不会有伤疤的,再严重的伤们他都能自动完美愈合。
但唯有火焰或者酸

造成地伤害,会给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记,终生无法愈合。就算把那块⽪⾁至甚肢体砍下来,再生个一,伤痕依旧存在。
要杀死只一巨魔,最好的方法也就是用火或者酸,当然,巨魔很強壮,一点火焰是肯定烧不死的,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用刀剑把它的头砍下来…
巨魔会暂时晕

,处于濒死状态,等待头颅复生…然后用火焰灼烧伤口,让它永远无法再长出新地头来。这只巨魔自然就此完蛋,酸

也有同样的效果。为因这个缘故。来之前们他准备了大量的瓶装炽火胶,分装在四个口袋里。
一人背个一(琼恩作为巫师,按照冒险惯例,拥有不背行李的特权。夏拉非作为前行探路的游

者,自然也不可能背这种累赘)准备在遇上巨魔的时候使用。
夏拉非至甚给己自准备了満満一袋的火焰矢,他是个游

者,除了擅长短剑之外,也很喜

用十字弓远程

击。做了样这充⾜的准备。估计就算撞上巨魔,要只
是不
时同面对七八只。应该都没什么大问题了,而据夏拉非说。
时同撞上七八只巨魔,这种概率并不⾼,为因巨魔是群居

的生物,往往十几只至甚几十只住在个一大洞⽳里。
但出门捕食狩猎的时候却最多两三只结伴同行,至甚单⾝出动,毕竟,凭借着可以匹敌巨人地力气和強壮⾝体,以及态变的再生能力,们他就是这巨魔山脉地霸主,无论是地精、大地精、豺狼人、狗头人、蜥蜴人至甚食人魔,都只能作为巨魔的食物或者臣属而存在。
夏拉非曾经几次进⼊过巨魔山脉,也曾经和巨魔正面遭遇过,并且杀死过只一。巨魔地头被他砍下来,制成标本,挂在己自办公室的墙壁上,作为记念。
他的话应该是比较可信的。一行人早上出发,进⼊巨魔山脉,此时经已是下午大约一点钟,除了撞上一群地精和四五只豺狼人外,倒是再没遇上其他怪物,沿途佛仿都安静下来。
只听见鸟虫脆鸣,一派清幽景象,但谁也不敢当真掉以轻心,此时已是夏⽇,山岭中草木繁盛,树林蔽⽇,只怕蛇虫等物也都出来活动,万一咬上一口倒也⿇烦。
然虽带了解毒药⽔,又有两个牧师在。众人小心翼翼,不敢冒失,跟着夏拉非缓缓前进。山路崎岖,为因人迹罕至,也有没什么道路,很多地方至甚要一边走一边己自开道。
行走半⽇,都经已有些疲倦了,夏拉非从前方返回,说有一处避风的山洞,可以稍事歇息。众人走过,刚刚坐下,陡地听见远处山崖边,传来一声低沉的,如野兽般的咆哮声。
原本还神态自若的夏拉非一听到这音声,陡然面⾊一变,“巨魔!”他低声说。佛仿是了为印证他地话,轰轰轰轰的脚步声传来,只一
大巨地怪物从山崖边转过来,它正是只一巨魔,大约有两个人⾼,⼲枯瘦削的⾝材,⾊的⽪肤上长満了耝糙的颗粒和肿块,头上顶着一团

糟糟的绿⾊⽑发,为因前肢太长,奔跑来起上⾝佝偻着。
手指关节几乎都要碰到地面,看来起就像只一长臂猿,当然有没人会真把这种全⾝光秃秃的凶恶家伙当作长臂猿,尤其是在见看它那超长的鼻子时。只一巨魔,基本符合夏拉非事先的描述,和琼恩前以在书上看到的图鉴也很像…有只一点小小的差别。
它细细的脖子上,长着两个狰狞大巨的脑袋。***“双头?”众人都不免有些愕然,就连几次来过巨魔山脉,自称经验丰富的夏拉非都有些被怔住了,巨魔倒是大家都道知的。
但什么时候听说巨魔长两个脑袋了?是还说,是这新品种的双头巨魔,基因变异的产物?但此时来不及考虑这些,双头巨魔经已大踏步冲上前来,它的口中出发呵呵的低沉啸声,右手中还抄着一

大巨的灰⾊耝木

,看来打算把这几个人类当午餐了。
琼恩稍稍后退一步,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撮粉末,脑中始开浮现咒文,但并有没急着释放出去。仅仅只一巨魔罢了,不⾜为虑,这只小队的目的,可是要去⼲掉拉沃克的,如果连只巨魔都不能轻松搞定,那直接打道回府得了。
他用眼角余光瞥向队友,发现沃金牧师科恩乎似也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,神态悠闲,不慌不忙,一副袖手旁观的架式。
兰森德尔牧师贝纳索则要紧张多了,他匆匆忙忙地从

后取出钉头锤来,又准备从口袋里掏卷轴,一时有些手忙脚

。这位首席牧师显然平素严重缺乏实战经验,或者说,他在神殿里养尊处优得太久了。
琼恩曾经旁敲侧击地打听过这位贝纳索牧师的经历,道知他是博得之门土生土长的居民,家族世世代代是都晨曦之神的虔诚信徒,他从十五岁就进⼊神殿,侍奉神只,逐渐累积资历,提升位阶,最终成为教会的⾼阶牧师,执掌本地神殿。
作为⾼阶牧师,他自然也接受过战斗训练。兰森德尔教会素来以“崇善”着称,以打击各种琊恶势力(尤其是亡灵)为己任,神职人员除了传教布道之外,往往也兼任正义使者和亡灵猎手,必须要有定一的战斗能力,否则岂是不空谈。
是只看来是和平安逸的⽇子过得太久,贝纳索先生都经已把当年接受的训练差不多给忘光了,夏拉非取下十字弓,搭上火焰矢,经已瞄准了巨魔,但有没

击,他也在等待着。
梅菲斯和隆奇经已一左一右包抄了去过,这两人之前从没在起一合作过,临时配合来起倒是颇为默契,看来起
是都实战经验丰富之辈。只一巨魔罢了,然虽长两个脑袋,应该也不⾜为虑,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出动,无论如何也能轻松格杀了。
关键倒是要速战速决,别拖得久了,引来更多的巨魔,那就比较⿇烦了,巨魔飞奔而来,见梅菲斯和隆奇

上,突地站定脚步,左边的那颗脑袋张口大叫一声,不知吼了句什么,左手抬起一指,一团球状闪电轰然从指尖迸出,朝隆奇飞

去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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